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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1-07-15 14:03:08

雄安财公服〔2020〕186号

 

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

 

雄县、容城、安新县财政局:

 

  为支持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工作,提高预算完整性,加快支出进度,现提前下达2021年雄安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万元(详见附件)。该项资金列2021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130599“其他扶贫支出”。同时,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如下意见:

 

  一、严格按照《雄安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》(雄安财〔2019〕10号)要求,资金使用与脱贫攻坚成效紧密挂钩,精准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人口,优先保障贫困户受益的扶贫产业项目需求,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利用资金发展短期难见效、未来能够持续发挥效益的产业。

 

  二、认真落实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冀政办字〔2018〕115号)要求,组织实施好全过程绩效管理,提高资金使用效益。

 

  三、认真落实《河北省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办法》(冀扶办联〔2018〕35号)要求,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,切实保障好群众的知情权、监督权。

 

  四、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管理,加快资金支出进度,组织开展好监督检查,确保资金安全、规范、有效使用,并接受财政、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
 

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

 

2020年12月25日

 

附件:2021年雄安新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